时间:2023-02-18 00:01
一、培训基地简介
十堰市太和医院(原郧阳地区人民医院),建立于1965年,是国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师培养基地、国家康复护士临床建设基地、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人社部博士后工作站、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西部市州级区域医疗中心;是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是武汉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医院连续六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全国卫生计生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政府长江质量奖。
目前拥有一个总院、三个院区(东院区、武当山院区、西苑院区),总编制床位数达4854张,在岗人员5000余人。中医康复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针灸科为国家级重点专科,神经外科为国家级重点建设专科,内科学、外科学、麻醉学等临床医学学科为省重点学科,心血管、呼吸、神经、重症、骨科、儿科六个专科群为委市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有45个省级重点专科。拥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898人,博士106人、硕士1178人,博士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190人。建设2个院士工作站、10余个研究室和8个公共科研平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医院是湖北省内最早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医院之一,自2011年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设备先进齐全,教学培训资源丰富,师资队伍力量雄厚。2014年成为首批认证的国家级住培基地,2015年被授予“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
二、招录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收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高等院校西医医学类相应专业(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 (五)申请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资格条件规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六)补充要求 1、麻醉、医学影像、儿科专业的毕业生限报原专业或全科; 2、2022、2023级全日制普本毕业生按应届对待,不限制报考专业; 3、全日制普本往届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非执业助理)的专科毕业生限报全科。 4、已经有工作单位的尚未晋级中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必须由单位委派,不接受个人报考。 5、住培培训期限为36个月。
三、招录计划
十堰市太和医院拟对外招生计划(不含四证合一)如下:
标“*”专业基地为国家紧缺专业。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考人员必须在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注册和第一批次志愿填报,选择填报我院一个专业基地,其中委培单位人填报专业必须与从事专业相符。
1、报考注册
贯彻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34号)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鄂卫通〔2022〕55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做好政策有效衔接,落实“2020 年以后,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培。2020 年以后的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中级技术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以及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关于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职称报考聘任相关政策的通知》(鄂卫函〔2019〕32 号)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省内全部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我省 37 个贫困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等政策要求。
9、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学历学员,可申报湖北医药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完成相关学习内容并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五、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有意向报考我院的学员,可以加入我院2023住培招录QQ群:
(入群申请需注明“报考专业+姓名”)
联系人:周老师 吴老师
咨询电话:0719-8801525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2号太和医院敬业楼2楼教学办公室
来源:太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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