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09 09:33
中国社会办医又迎来重大利好!
继今年6月国家十部门出台社会办医22条支持政策后,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部署,加快推动健康产业发展,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1部门联合下发《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一波社会办医利好再度来袭!
亮点1:支持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办医!
文件明确表示支持优质社会办医扩容:“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办医,向基层延伸,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
众所周知,我国医疗水平及优质医疗资源存在较为严重的区域差距,那么该如何弥补这一巨大的差距呢?除了依托当地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外,如何进一步动用市场的活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跨区域下沉呢?
此次,文件给出了明确的信号: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办医。
也就是说,一批诸如三博脑科、武汉亚心、爱尔眼科等民营医疗龙头或将成为国家支持跨区域发展的对象。
既然是支持,那就不太可能仅仅是口头上的,从负责执行的几大部门: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来看,未来或将主要在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办医的市场准入等方面迎来支持。
由于文件明确指出支持发展的方向是向基层延伸,因此未来或将鼓励这些医院在跨区域的地市级城市办医,为基层带来市场化的优质、高水平医疗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文件仅仅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办医,并没有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公立医院跨区域办医,这意味着什么?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在跨区域办医方面,国家未来将重点鼓励市场化的社会办医,而不是公立医院的跨区域开分院。
据了解,近年来有不少大型公立医院实现了跨区域大型分院的建设,但诸如协和、华西在内的不少顶级医院并未涉足跨区域扩张,也就说,未来这一块蛋糕将主要留给民营医疗。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一些高水平的专科民营医院将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但标准化的优质医疗人才培养目前还是民营医疗跨区域发展的较大阻碍。
亮点2::兼职开诊所时代来了!
文件还表示,将开展诊所改革试点,简化诊所准入程序,完善诊所基本标准,试点诊所备案管理,鼓励医师全职或兼职举办诊所。
放开诊所准入这一点与不久前十部门支持社会办医22条政策是一致的,根据22条,2019—2020年,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个城市开展诊所备案管理试点。试点城市跨行政区域经营的连锁化、集团化诊所由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备案,跨省级行政区划经营的,由所在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备案。
可以预期的是,未来几年试点或将扩展到全国主要城市。
另外,可以预见的是,随着“鼓励医师全职或兼职举办诊所”政策的细化和落地,未来几年,我国或将迎来医生兼职办诊所潮,不少医生将身兼诊所老板,白天在医院看病,晚上在诊所坐诊的情况或将越来越多。
以改革的前沿深圳为例,就已经出现了三甲公立医院允许医生兼职开诊所的案例,而不是偷偷摸摸。
此外,文件还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社会办医机制灵活、贴近群众的优势,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医疗、专科医疗、中医药、第三方医技服务、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机构,与公立医院协同发展。
关于利好社会办医新政的持续出台,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郝德明表示,按照目前政策红利下的高速发展态势,社会办医会迎来持续爆发,社会办医疗机构2020年或将以每天20家左右的速度增长。
这么多医疗机构的开业,医生从哪里来?
这一点,或许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大重点工程的第六项“健康保险发展深化工程”中的一句话中一窥端倪:“加快适用于多机构执业的医生执业责任险产品准入,鼓励医生、医师协会等参与医生执业责任险产品开发。”
也就是说,解放医生、促进优质医生资源的流动将是鼓励的重点。
以下为《通知》全文
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
(2019-2022 年)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增加健康服务和产品供给,创新发展模式,强化制度保障,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以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问题、健康产业的主要短板为工作导向,统筹健康产业发展,突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深化改革、市场驱动。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非基本医疗领域配置资源的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鼓励创新、科技支撑。将创新驱动作为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基点,加快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研发应用,提高健康产业科技竞争力。
跨界融合、集聚发展。深化健康产业跨界融合,改造升级传统业态,壮大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提高健康产业集聚效应和辐射能力。
(三)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 优质医疗健康资源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健康产业融合度和协同性进一步增强,健康产业科技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人才数量和质量达到更高水平,形成若干有较强影响力的健康产业集群,为健康产业成为重要的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奠定坚实基础。
重大工程
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 10 项重大工程。
(一)优质医疗健康资源扩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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