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热爱医学事业,有奉献精神。能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医师义务。
(二)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未与其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身心健康,有沟通能力,能够胜任医疗工作。
(四)急需紧缺人才至少符合以下任意一条人才引进条件:
1.全日制医学类研究生毕业(包括当年毕业);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学校出具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且证书专业应与拟录用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包括2024年结束规培);
3.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有二级医院(含)以上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
4.双一流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5.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征得原单位同意。户籍不限。